昌平区:关于征集2025年度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关键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整机+关键零部件”协同攻关,实施机器人整机、控制器、视觉触觉传感器、伺服系统、减速器、操作系统、机器人用专用芯片等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按照实际攻关投入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机器人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结合“百项机器人新品工程”,鼓励机器人企业创新成果在未定型阶段与应用方建立合作、首试首用,促进产品迭代熟化。对自2024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获得市级首次试用的创新产品奖励支持的企业,按照市级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要求与说明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上述支持项目的主体应在昌平区内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按照《昌平市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措施》第十二条规定,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昌平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符合北京市市级扶持政策规定的,可申请同时享受市、区两级政策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申报项目应确保在区内实施,符合国家、北京市、昌平区政策与规划,且未获得其他区级资金支持。

4.申报单位自愿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项目单位应接受区经信、区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区经信局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申报时间与流程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17:00前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网址https://zhengce.beijing.gov.cn#declare)进行申报,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15号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307室(为避免遗失,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提交材料后将由单位所在镇街或未来城管委会或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初审推荐,初审通过后将由区经信局审核,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情况进行评审。

3.材料接收联系人:产业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