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关于申报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海淀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等有关办法,拟开展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5年第一批中小资金主要用于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本市“高精尖”新型产业结构、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融合,开拓新型产业合作模式。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项目管理程序、申报材料等,请严格按照“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执行,要求项目具备评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 

  二、具体安排 

  1、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和推荐,申报地址: http://www.bjeit.gov.cn/,进入企业服务专栏。(原专项资金系统用户可直接登录申报。新用户需注册后,申请专项资金申报事项后经审批通过,方可开始申报),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绩效考核目标,请各区县对项目严格进行审查,区县在项目推荐函中要求明确对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优先级排序。各区县推荐项目由各专业处室审查筛选后委托评审。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绩效考核目标(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2、申报企业应于2015年9月29日17:00前向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份和电子版及附件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将对项目严格进行审查,在确保项目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4、项目固定资产备案材料(详见附件6、7、8、9)、

  海淀区发改委咨询电话:88498266

  四、申报受理

  材料受理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516

  联系人: 侯硕 陈丽华 吴超睿    

  联系电话:88498231 88499030

 

  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 


附件1: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
附件2:关于申报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附件4:书面材料要求
附件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模板)
附件6:备案申请表(提交纸制及电子版一份)
附件7:材料登记表(只提交电子版)
附件8:受理决定书(只提交电子版)
附件9:可研报告编制及附件说明(提交纸制及电子版一份)



TAG:
评论加载中...
内容:
评论者: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