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经信委(产促局、发改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办法,拟开展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5年第一批中小资金主要用于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本市“高精尖”新型产业结构、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融合,开拓新型产业合作模式。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项目管理程序、申报材料等,请严格按照“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执行,要求项目具备评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

  二、具体安排

  1、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和推荐,申报地址:http://www.bjeit.gov.cn/,进入企业服务专栏。(原专项资金系统用户可直接登录申报。新用户需注册后,申请专项资金申报事项后经审批通过,方可开始申报),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绩效考核目标,请各区县对项目严格进行审查,区县在项目推荐函中要求明确对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优先级排序。各区县推荐项目由各专业处室审查筛选后委托评审。

  2. 请各区县于2014年9月30日(周二)12点前完成本次项目的推荐工作,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市经信委规划布局处。推荐项目汇总表要求从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

  3. 各专业处室对区县推荐的项目就产业政策、申报条件,与重点领域的契合程度、项目成果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以及项目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审核推荐。

  4. 各专业处室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于2014年10月14日(周二)下班前汇总到规划布局处,并要求处长及主管主任签字确认。

  (联系人:刘维亮、赵冰,联系电话: 57587527、57587529)

  电子邮箱:liuweiliang@bjeit.gov.cn、 zhaob@bjeit.gov.cn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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