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百千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十百千工程”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百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2〕26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关村示范区2013年重点任务安排,现开展“十百千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中关村创新平台发布的“十百千工程”企业。

  二、重点支持方向

  针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第六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申报工作。

  第五条【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支持“十百千工程”企业做强做大,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建设,实现跨域式发展。对于在中关村示范区上一年度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支持。

  在中关村示范区上一年度(2012年)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的相应资金支持。

  第六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十百千工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于在中关村示范区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强度,并实现收入快速增长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研发经费支持,分为以下四档:

  (一)收入在100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且近两年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的企业;

  (二)收入在100-1000亿元(不含1000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且近两年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的企业;

  (三)收入在10-100亿元(不含100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且近两年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的企业;

  (四)收入在10亿元以下(不含10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6%且近两年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40%以上的企业。

  其中,研发投入强度是指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数据库中企业“研发与发展(R&D)内部经费支持合计”指标占“总收入”指标的比重。

  三、注意事项

  1. 电子版申报材料(见附件)请务必于2013年11月8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hdycgc@126.com,邮件标题:“十百千专项+公司名称”。

  2. 纸质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一式两份请务必于2013年11月8日下午16点前提交,一律用A4幅面胶装,装订顺序为扉页、申报信息表、附件材料清单目录、附件材料。报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3. 申报材料胶装后需加盖企业骑缝章,每份加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作为附件。

  4.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海淀园产业规划发展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丛培红  王洋

  联系电话:88496725   

  E - mail:hdycgc@126.com

  地    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620室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

  产业规划发展处

  2013年11月1日


附件:“十百千工程”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内容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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