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为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综合运用能力,加快培育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集群,提升产业创新力与竞争力,现决定开展第七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已被认定为国家级专利试点单位或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9月12日。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据实填写《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书》(附件1),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4年9月12日前送交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
(二)各区县知识产局汇总本辖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于9月26日前送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三)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入围专家评审单位名单。
(四)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第七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五)市知识产权局公示第七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四、其他
(一)申报条件、工作内容及优惠政策详见《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书》
2. 专利试点单位证书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报材料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按顺序简装, 并加盖公章。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张檬;
联系电话:84080084;
海淀区知识产权局联系人:于玲;马慧泉
联系电话:88499265;88498265
电子邮件:hdzscq@163.com
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 海淀招商大厦东521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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