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第三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等有关办法,拟开展2014年第三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4年第三批中小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促进首都经济结构转型,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拥有自主创新技术,满足国家战略所需,符合首都资源禀赋特点且可占据价值链高端的高精尖产品项目。

二、重点领域

1. 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芯片设计,芯片设计平台及配套IP库,先进封装测试,高端通用集成电路产品,国产关键装备和材料等。

2. 信息安全:基于我国可信计算标准的自主可控信息安全系统,支持面向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新信息技术应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及服务等

3. 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应用:智能移动终端、无线网络设备,可穿戴设备,移动位置服务,面向网络的应用开发、分发、测试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教育、互联网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

4. 大数据:大数据采集、处理、存储、标准化、数据交易平台;互联网、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大数据应用;智慧城市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等。

5.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领域仪控系统等核心基础部件,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智能成套装备和数字化车间;轨道交通控制、牵引、传动、调度、监控系统及核心元器件;高效节能电机等节能技术装备,大气、水、固废、土壤监测及处理等环保技术装备;智能电网设备,风电、光伏逆变器及控制系统、新型储能装置,燃气轮机、微燃发电机、热冷电三联供系统等;污染物快速监测、安检检测装备等;高端装备系统集成应用及服务等。

6. 生物医药:新型疫苗、生物技术药物和诊断试剂,针对首都重大疾病的化学新药及现代中药新药,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高端医用植入物,针对多发动物疫病的新型兽药、疫苗及诊断产品,基于远程医疗健康服务的终端设备、网络健康平台及大数据处理系统,健康服务智能产品等

7. 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纯电动整车全新平台开发与产业化;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电动助力转向;电辅助制动;电动空调;车载充电机;充电装备;自主品牌中高端乘用车核心零部件与系统集成等。

8. 航空航天:公务机、直升机、无人机等整机,航空发动机、航电系统、新型航空材料等关键系统及部件,通用航空运营维护服务平台;卫星遥感测绘软件、地面系统、专业化信息产品、公共服务平台等;卫星导航芯片、软件系统、终端设备、应用服务平台等;卫星通信终端、信号处理设备、系统集成等。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行业解决方案及北斗移动终端等。

9. 都市新业态:基于新专利、新工艺、新技术的,促进产业升级的提升改造项目;食品安全检测及可追溯体系;基于创意设计的高端消费品产业化;绿色高端精品印刷;汽车、航空航天、医疗等相关领域的产业用纺织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化。

10. 关键性新材料:超导、纳米、智能、生物医用等前沿新材料;先进储能材料、高性能靶材、稀土功能材料等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功能性膜材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陶瓷等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国产化、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品。

11. 工业设计:工业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服务,工业设计资源共享平台,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等。

三、具体安排

1、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和推荐,申报地址:http://bjzxzj.bjeit.gov.cn/,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绩效考核目标,请各区县按照高精尖重点领域对项目严格进行审查,区县在项目推荐函中要求明确对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优先级排序。各区县推荐项目由各专业处室审查筛选后委托评审。

2. 请各区县于2014年8月14日(周四)前完成本次项目的推荐工作,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市经信委规划布局处。推荐项目汇总表要求从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

3. 各专业处室对区县推荐的项目就产业政策、申报条件,与重点领域的契合程度、项目成果是否突出高精尖产业定位以及项目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审核推荐。

4. 各专业处室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于2014年8月21日(周四)下班前汇总到软件处及规划处,并要求处长及主管主任签字确认。

 

(联系人:赵祥伟、刘维亮,联系电话:84647512、57587527)

电子邮箱:zhaoxiangwei@bjeit.gov.cn

liuweiliang@bje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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